档案接收单位的确认与填写,以下规则供参考:
毕业生档案在其毕业后应立即转出学校,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
档案接收单位填写要求:档案接收单位包括 接收单位名称、地址、邮编三部分(缺一不可)。接收名称后要加上相应的部门。
例如:
1、大学院校(就业且非人事代理)、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其名称后加上“人事处”;
2、公司名称后要加上“人力资源部”。
地址要以详细的省(市)名打头,并且具体到门牌号码;名称、地址及邮编三者要相符。
另外,中(小)学、幼儿园、私立学校及私企无档案接收权限。去中(小学)、幼儿园的档案一般应寄往所在市(区、县)教育局人事科(注: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发函不再接收档案,请填写“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邮编:563000);去私企与私立学校的同学请务必先咨询单位,确定了档案接收单位后再进行填写。外地生源档案留沪按规定应该具有上海市户口。
简单写可以是:
地址必须先写省一级;
中、小学、幼儿园不可以,教育局可以;
私企、民企不可以,社保局、人才中心可以;
档案留沪居住证不可以,户口可以。
档案相关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话:021-64829191(总机)
地址:上海市冠生园路401号邮政编码:200235
校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
中山校区大学生中心512室电话:62233142 62233241 62232272.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202室电话:54342615 54345052
学生档案室:
中山校区文科大楼320室电话:62232348
闵行校区行政楼214室电话:54344748
具体网址链接:http://www.xgb.ecnu.edu.cn/system/bszn.asp?id=2012103014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