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基本流程

本次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流程:

(一)个人信息维护

即日起,登录公共数据库进行预毕业信息维护;预毕业信息维护有疑问者请先与院系研究生秘书赵娟老师或辅导员老师联系。

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后,且经审批通过者,待个人信息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后,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提交。

预毕业信息通过,且公共数据库中中期考核通过,个人信息将会推送到硕士学位系统。

(二)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

课程和科研审核部分的详细操作说明与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处网页相关通知。

(三)学位论文盲审和评阅
1
、领取论文封皮
课程和科研审核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在装订论文前可凭校园卡,至指定地点统一领取论文封皮。

2、市盲审和校盲审

学位申请者需要参加市盲审和校盲审,申请人应在盲审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论文检测盲审送出前必须完成论文电子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盲审。注意论文命名格式必须是"姓名_学号_院系所.doc"1)市盲审
课程审核和科研审核通过后,登陆“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
2)校盲审
市盲审未抽中者参加校盲审。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申请人应最晚于4月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和评阅。4月8日
后提交学位办盲审论文的同学,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

电子检测结果按《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研究生导师手册》2015版199页)进行处理。

 

3)盲审成绩的认定
盲审期从学位办收到论文并送出算起40天。逾期未返回的盲审成绩认定为通过。

4本学期校盲审拟大部分送交论文电子版进行评审,因此交论文时,须准备电子版(pdf格式),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10269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注意,“_”是下划线,不是“-”);同时要从硕士学位系统“论文初审”模块中导出“自评表”,自评表命名格式为“10269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pdf”。

二级学科代码请点击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1035查询,如为我校自设专业,请下载本通知附件进行查询。

盲审结果的处理按《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见《研究生手册》2015年版105页)处理。

3、评阅答辩审批
4、评阅

评阅要求按《我校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办法》执行(《研究生导师手册》2015年版204页)
(四)学位论文答辩
1、打印答辩材料
评阅答辩审批通过后,申请者人登陆系统打印《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一份,交答辩秘书供答辩时使用。
2、领取答辩公告,答辩秘书至教务办公室领取评阅答辩审批通过者的答辩公告,经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填写好于答辩前一周张贴在本单位教学楼的醒目位置。

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可申请硕士学位;未通过者按照答辩决议执行。
4.录入答辩成绩
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应及时登录系统,录入答辩表决结果等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询。

(五)学位申请和审查

1、申请人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及打印学位信息表

2、分委员会审查硕士学位

3、分委员会公布审查结果

学位申请和审查按《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见《研究生手册》2015版71、118页)执行。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即日起登陆硕士学位授予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系统和纸质材料审核),完成上海市盲检抽查,院系完成校盲审抽查,需提交盲审的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盲审。

从完成个人信息维护至提交论文到学位办涉及导师、院系、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的3个部门,涉及公共数据库系统和学位申请系统,一般至少需1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妥善安排时间。

2、6月1日前各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各项材料。
3、6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批工作

fj1申请人用-硕士学位申请系统使用说明.doc

fj3我校博士硕士论文格式基本要求.doc

fj4论文格式样张.doc

fj5盲审论文格式.doc

fj6上海市盲检系统使用说明.doc

fj7市盲审用-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doc

fj9论文统一封皮模板.doc

fj10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doc

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办法.doc

研究生学位论文酬金表new.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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