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一)个人信息维护
1.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
2.学位申请系统个人信息确认
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后,且经审批通过者,待个人信息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后,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提交。
(二)答辩前资格审核
(三)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
博士学位论文由院系进行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检测须在递交学位办盲审论文前完成。对不同重合率结果的具体处理程序请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四)论文盲审及评阅
申请人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评阅审批表,同时提交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和盲审论文至生科院163办公室徐老师处。对超常年限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超过五年),加送两篇学位论文进行盲审。从本学期起,盲审论文只须提交一篇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0269_010101_52100000000_LW.pdf),电子版论文使用光盘提交,每人一张,光盘上贴便签纸写明学号和名字,以备区分。
二级学科代码请下载本通知附件查阅后填写。
论文撰写的基本格式详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需符合上述格式,并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隐去致谢部分,科研成果仅需写出题目及刊物名称。
关于论文评阅与盲审结果的认定,请见《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
1.评阅
按照规定,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位,皆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博导至少1位;对是否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评阅人,学校不做要求。
评阅由答辩秘书老师安排送出。
2.盲审
盲审由学位办委托学位中心送出,盲审期为4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研究生院全年接受论文答辩申请的各项工作,但学位申请和审批工作每年只安排6月和12月两次。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建议申请人于4月8日前提交盲审论文,4月8日后提交学位办盲审论文的同学,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填写答辩申请
答辩时间应严格按照盲审规定,安排在盲审期后(“计划盲审返回时间” 可于盲审送出后,在学位申请系统的“查看盲审评阅总评”页面中查看)。
答辩申请未经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或7位专家组成,且均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博导不少于半数;论文指导教师不可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包括论文评阅人,但论文评阅人的比例原则上必须低于答辩委员会人数的50%;同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含2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担任。学位申请者不得参加组织接待工作。
2.打印答辩材料、张贴答辩公告
3.答辩完成后,由院系秘书老师(徐老师)录入答辩结果
(六)学位申请
答辩通过且科研成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答辩结果录入后,即可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学位申请相关内容。
(七)学位审批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博士学位
博士生的答辩工作须在6月1日前完成,并于6月2日前向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博士学位
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八)提交材料
学位审批通过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档案馆归档用):学位申请书1本、评阅意见书2份、盲审意见书3或5份、答辩材料1套、答辩决议1页、信息表1份
2.学位申请材料一套(寄送人事档案用):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决议1页
3.学位论文2本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论文。
二、其他事项
1.论文封皮的领取
本学期答辩的博士生,可领取封皮20张,含盲审(3本)、评阅(2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答辩委员会(5本)、学位办(2本)的论文(共计14本)。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通知附件我校学位论文统一封皮模板。
论文封皮领取地点及方式:
请凭本人校园卡至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各文印室登记后领取。具体地点如下:
中山北路校区:
1、师大一村330号(近华师大工会)便利文印室
2、9舍底楼西侧(近华师大校园卡中心)惠师文印室
3、教材科(原保卫处对面)
闵行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A区118 文印中心
2.学位申请系统的使用
本学期的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请各位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中的系统操作说明。